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根据本省(市)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制定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不同艺术院校的录取原则不同,主要分为:按专业录取,文化课和专业加试均通过该校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依次录取;按文化课录取,专业课考试合格后,按照文化课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按专业和文化课相加录取,文化课和专业加试均通过该校的分数线后,按文化和专业相加后排名依次录取等。
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查询:(1)本省招办官方网站;(2)录取高校网站;(3)省招办授权的相应网络、平面媒体等;(4)地市级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