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院校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军队的招生政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列自治区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2.考生志愿填报时,要注意及时了解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尤其是标注性别要求的个别专业,避免误填误报影响录取;同时要查阅各军队院校历年录取情况,各志愿之间构成梯次,注重第一志愿填报。
3.划定军检线组织军检是军队院校招生组织流程必经环节,采取“分院校划定”方法,根据不同院校招生计划数和报考该院校考生成绩划定。具体划定办法:从填报军队院校志愿、达到本科一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区分科类、性别和体检标准,依据志愿顺序、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量的3至5倍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从第二志愿递补,仍不足,依次递补,直至达到3-5倍参检人数要求)。其中,文科、女生及体检标准为指挥、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合格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5倍确定;其余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军检范围。
4.军队院校招生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政治工作部下发计划组织招录,无计划外招生、特长招生;参加军队组织的政审军检工作,考生无需承担体检费用,出现以各种理由收取费用的情况,可通过监督电话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5.目前共27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解放军院校23所(军委直属1所、陆军10所、海军5所、空军4所、火箭军1所、战略支援部队2所),武警部队院校4所。在疆招生军队院校结合年度招生计划执行。
符合参军入伍基本要求。
1.符合参军入伍基本要求。
2.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类型为普通类,外语语种为英语。
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4.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5.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6.报考飞行、机要、刑侦等专业需满足相关专业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