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招生范围。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
招生层次。三年制专科生。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1年11月13日,学院统一组织线上面试综合打分。我院对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2021年11月19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成计划专业)提出入学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我院招生就业处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
录取结果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费
我院所有专业一律免收学费。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解释权归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未尽事宜可来电来函咨询。
学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