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进行礼貌问候
对老师进行礼貌问候展现自己的个人素养。
第二,向老师说明情况
将自己孩子转学的事情向老师讲明让老师能够了解。
第三,讲出转学的原因
讲出自己孩子进行转学的原因获得老师的理解。
第四,表达对老师的感谢
表达出老师对孩子倾心教育的感谢并可以邀请老师去家里做客。
第五,自己礼貌提出告辞
自己礼貌提出告辞离开避免过长时间打扰到他造成不便。
第一步,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
第二步,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第三步,转出学校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