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素养”的内容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分为6个层次:
第一,必要的语文知识。离开知识的能力是不可设想的,轻易否认语文知识对语文学习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容易使语文教学走向非理性主义的误区。
第二,丰富的语言积累。语文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一篇篇具体的范文,这就决定了语文教学必须让学生占有一定量的感性语言材料,在量的积累的基础上产生质的飞跃。
第三,熟练的语言技能。熟练的技能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为一种能力。语文教学必须在大量的语言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查字典、朗读、默读、说话、听话、作文、写字等基本技能。
第四,良好的学习习惯。语文教学必须牢记叶圣陶先生的名言“教是为了不需要教”。
第五,深厚的文化素养。语文教学要让学生受到高尚情操和趣味的熏陶,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理的科学态度。
第六,高雅的言谈举止。语文教学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儒雅气质和文明举止。与人交往态度要大方,谈吐要文雅,能根据不同场合选择合适的措辞。
“语文核心素养”分解为四个方面:语言能力、思维能力、审美情趣和文化修养。
语文关键能力就是语言能力,一个人能说会道,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语言生动,感染力强,我们就可以说此人具有很强的语文素养。
思维能力可整合到语言能力中,因为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维的载体。
审美情趣和文化修养可整合为人文修养。如果说语言能力是语文关键能力的话,那人文修养就是语文的必备品格。人文修养为语言能力导向,为语言能力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