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上级分配比例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上级分配比例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按上级分配比例执行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按上级分配比例执行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每生每年2000元 | 按上级分配比例执行 | ||
学费补助 |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视申请学生困难情况给予30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 |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 |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学年各科考试、考查总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含30%),单科成绩最低60分以上(含60分);获奖总人数按1:3:6的比例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划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人每月约400-480元; |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及学校实际而定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0-12元 | ||||
生活补贴 | 每生每月300元,连续资助10个月,按月发放到学生饭卡(2月、8月不发放,毕业生发放至毕业当年6月)。 |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 | ||
校园无息助学借款 |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申请借款最高额度为5000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分两个等级:即全免和部分减免,视申请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减免额度。 |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而定 |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