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占当年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的0.2%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占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 | 占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0% |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无限制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占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0.5% |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导致经济困难的给予补助2000-3000元; 2.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的给予抚恤金3000-5000元; 3.学生父母发生突发性事故或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困难的给予补助1000-2000元; 4.其他突发性、特殊性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补助额度最高为2000元。 | 无限制 |
路费补助 | 1.广西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400元; 2.广西区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800元。 | 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 ||
伙食补助 | 不低于50元/人/次 | 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 | ||
暖冬补助 | 200元/人 | 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 | ||
校内奖学金 | 特困生奖学金 | 每生每年学费的50% | 当年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总数10% | |
校内助学金 | 重大疾病救助金 | 6000-30000元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 | 从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支出,视当年资金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从学校助困资助经费予以补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不低于12元 | 无限制 | ||
学费缓交 | 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中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如数缴纳学费的学生。 | 不超过在校生总人数的2% | ||
学费减免 | 减免额度指当学年未如数缴纳的学费部分(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不包含在内),具体减免额度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已受资助情况来定。 | 不超过在校生总人数的1% | ||
助力成长资助 | 新生“绿色通道” | 1.走访慰问特别困难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000-2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军训服装补助:100-200元 | 无限制 | |
寒暑假走访慰问 | 500-1000元 | 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 | ||
就业创业帮扶 | 1.“选调生”2000元/人; 2.国家基层就业2000元/人; 3.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2000元/人; 4.我校以本人为法人代表创办经济实体并取得营业执照的3000元/人。 | 无限制 | ||
其他资助(求职考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培训、外出实习、访学交流) | 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帮扶和物资资助 | 无限制 |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