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1)入学奖学金
学校出资设立,每年对优秀新生进行奖励。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8000元/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
(5)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新生均可申请,每人8000元/年(无利息)。
(6)学校奖学金
凡在校生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奖学金等级如下:
(一)本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
2.一等奖学金1500元;
3.二等奖学金1200元;
4.三等奖学金800元。
(二)专科生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
2.一等奖学金1200元;
3.二等奖学金1000元;
4.三等奖学600元。
助学金: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经学校核查属实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无息)。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经学校核定可获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
3、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均可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3.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道德品质特别优秀参评学年思想品德综合考评达90分以上者且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学习成绩特别是指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前10%,且无补考与重修记录;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学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校共奖励8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参评学年思想品德综合考评达80分以上者且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不良记录;4.参评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严格控制在班级的前25%(含)以内(不予顺延),其中学生参评学年总成绩=参评学年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分×30%+参评学年学业考试算术平均分(含选修课)×70%,参评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入围学生按参评学年总成绩排名依次评选;5.通过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6.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特困生和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考虑;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人数(含二年级)和省资助中心下拨分配人数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200元;三等2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在校生人数和省资助中心下拨分配人数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校内奖学金 | 每年:1.本科生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2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2.专科生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3.全学年考试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参评学年总成绩在班级前10名之内;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奋踏实,任劳任怨,在创建优良校风、学风中成绩突出,无不良诚信记录;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本科生(获奖人数约占本科生人数的13%);专科生(获奖人数约占专科生人数的13%) | |
勤工助学 | 12元/时至20元/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 根据学校实际勤工岗位而定 | ||
冬季送温暖 | 每年:发放越冬物质(约2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约5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