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无留级、降级、跟班试读等学籍变动现象。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0.1%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25%(含),且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无留级、降级、跟班试读等学籍变动现象;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3.8%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户、低保等特别困难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额度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新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新乡学院迎新自助服务系统”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新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我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4-6%,专项用于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项目由学校自行确定。 |
国家奖学金和新乡学院奖学金是针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成绩优异的在校大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大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所有在校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提供家庭情况个人承诺书。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还设有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用以保证学生遇到突发状况时正常开展学习和生活。
此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得到锻炼。常设岗位有办公室助理、实验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岗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合适的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