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约在校生人数的3%,每年约23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 | 约在校生人数的21%,每年约1700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 | 无限制 | ||
经济困难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 500-6000元/人 | 由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生源地确定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2000元/人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12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 | 在校生20%(特等1%,一等3%,二等7%,三等9%) | |
学风先进班级 | 每年:400元/班 | 在校生10% | ||
学雷锋创三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每年:先进集体(班级)600元/班;先进集体(宿舍)150元/间;先进个人30元/人 | 先进集体(班级)占10%; | ||
先进集体(宿舍)占5%; | ||||
先进个人占25%(三好、标兵共占20%;优秀学生干部、社团骨干、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占5%) | ||||
金沙湾教育(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 每年:500-3000元/人 | 2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200元/人 | 约11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考研报名资助 | 180元/人 | 无限制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