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省下拨指标)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省下拨指标)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省下拨指标后按实际情况划分一、二、三等)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 | …… | |
省政府助学金 | …… | …… | ||
…… | …… | ……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1000元 | 在校生2% | ||
校内奖学金 | 自强之星 | 2000元 | 每个学院五名 | |
技能赛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包含材料设备、交通食宿补贴等) | 100以上,上不封顶 | 无限制 | ||
学业奖学金(应科之星)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一等在校生5% | ||
二等在校生10% | ||||
三等在校生5% | ||||
国奖推荐奖学金 | 5000元 | 每学院1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800-1200元; | 约32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15元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5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校内奖金:1000元/个 | 无限制 | |
校推荐省以上但未获奖:2000元/个 | ||||
省部级以上荣誉:5000元/个 | ||||
专升本(3+2)资助 | 本校升学减免6000元 | 无限制 | ||
由外校升学减免5000元 | ||||
技能提升资助 | 每证不低于200元 | 无限制 | ||
公益活动资助 | 50-100元/生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600元/人 | 无限制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