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每学年我校学生享有参评教育部主管的国家奖学金资格(8000元/名);
(二)本校设立有“南广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7%;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名);
(四)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困难学生资助金 1、在校生资助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3%,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 2、当年录取的新生资助项目,每年获选不超过5人,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二)勤工助学金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5、有为学院工作、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