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公费师范生到岗任教后,培养院校将一次性退回公费师范生在校四年所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 500-6000元 | ||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2000元不等 | |
假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600元 | |||
校级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5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2% | |
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7% | ||
单项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2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4% | ||
校级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600元 | 在校生人数的2% | ||
勤工助学 | 普通岗A类:200元/月 | |||
特聘岗A类:800元/月特聘岗B类:1350元/月 | ||||
学费减免 | 根据各专业学费按比例减免(全免、减免30%或减免50%) | 烈士子女、孤儿的学费等比例申报减免;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人数为在校本科生(不含毕业班人数)的2% | ||
社会奖助学金 | 一次性发放1000-10000元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