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教育部最新规定为准)。
3)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成绩,其中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单项奖200元/人(年)。
4)许寿仁中医奖学金:金额为400元/人。
5)江西中医药大学管飞贫困学生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6)九州医药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人。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6000元/人·年,具体政策与申请程序可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或查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网中资助动态及资助政策专栏(网址:http:///)。(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均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
3、困难学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
(2)“百千林”助学金:面向当年录取新生,资助额为1000元/人·年。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包括定期困难生补助和学生遭遇各种意外事件给予的临时补助两种,补助金为500—1200元/人不等(一般每学期评选一次)。
(4)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补助额为1000—2000元/人·年不等。
4、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并由学校按月发放200—390元的生活补助。
5、学费减免:
学校每学年开展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全免、半免和1/4免三种,减免面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