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人数的0.2%,全校每年约3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3.5%,全校每年约7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一半金额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2%,全校每年约5000人 | ||
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
新疆籍学生资助金 | 资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划拨的资助金总额具体确定 | 根据资金划拨总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每年: | 每年: |
特等2600元; | 特等(1%); | |||
一等2000元; | 一等(4%); | |||
二等1300元; | 二等(6%); | |||
三等800元 | 三等(10%) |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每年600元 | 5%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5000元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困难情况发放500-2000元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特困生生活补助 | 500-2000元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五暖工程 | 冬季送温暖 | 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餐费补助、慰问金等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考研困难学生送温暖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寒假留校学生送温暖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入学困难新生送温暖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特殊困难学生送温暖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480元;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
社会资助 |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 每年:“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12000元;“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6000元。 | “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设10个名额;“泰豪之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设5个名额 | |
方励优秀大学生 | 每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 每年:一等奖学金10名; 二等奖学金10名; 三等奖学金25名 | ||
方励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 每年1000元 | 每年40名 | ||
天霖助学金 | 每年2000元 | 每年22名 | ||
邓小斌英才励志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每年50名 | ||
“核地质”校友奖学金 | 每年4000元 | 每年4名 | ||
“核地质”校友助学金 | 每年2000元 | 每年2名 | ||
赢火虫奖学金 | 每年2000元 | 每年7名 | ||
曹俊平校友助学金 | 每年5000元 | 每年10名 | ||
龚健雅创新人才奖学金 | 每年10000元 | 每年2名 | ||
龚健雅奖助学金 | 每年4000元 | 每年5名 | ||
“中海达”科技创新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3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 每年: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