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总数的0.2%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 | ||
国家助学金 | 分三档:一档每人每年4400元;二档每人每年3300元;三档每人每年2200元 | 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学费补偿或代偿标准,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分三批发放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或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车票补贴 | 按往返路程火车硬座票价的50%计算 | 无限制 | |
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资助 | 每人一次性6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人月劳酬不超过600元; | 约200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5元/小时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6000元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补助金额为每人500—6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 | 资助金额600元,及千元大礼包 | 无限制 | ||
各类慰问 | 慰问金额为300-1000元 | 无限制 | ||
昱鸿助学金 |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6600元,连续资助三年 | 每年评选12名大二学生 | ||
邝美云助学金 |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 每年评选150名在校学生(其中女生100人,男生50人) | ||
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 |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0元 | 每年评选5名优秀学生,其中一人作为特等奖提名人推荐至宝钢教育基金会 | ||
“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提名奖:奖励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励志进取奖: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 “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励10名优秀学生;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提名奖:奖励10名优秀学生;“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励志进取奖:奖励20名励志进取学生 | ||
杨义根-“汉威奖学金”、“汉毅助学金” | “汉威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汉毅助学金”每人每年4200元 | 奖励理学院物理系、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系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在读本科学生共56名,其中两系分别评选“汉威奖学金”6名,“汉毅助学金”22名 | ||
金力永磁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 一等奖学金2名;二等奖学金10名 | ||
观澜奖学金 |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 每年评选经济管理学院学生20名,外国语学院学生10名 | ||
江医宿舍读书会奖学金 | 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 | 每年奖励15人(其中3名为江医宿舍读书会成员) | ||
各类针对学院社会奖(助)学金 | 资助金额1000-5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一)具体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原则上应排列在本班级前30%。
(二)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元、2000元、1000元。
(三)其他
1.学院在各自核定的计划总金额之内统筹评定,不得突破;
2.各学院在获奖面、等级名称及奖励标准、学院核定计划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各个等级的获奖比例及具体参评条件;
3.因各种原因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空缺的班级,其获奖名额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