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每年奖励资助学生总金额近6000万元,每年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学生约占在校生的85%左右。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生的3.6%,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9%,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3档: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4.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占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占学生总数的6%;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2%。
5.学校单项奖学金每人每项100—1000元。
6.勤工助学金,每年约120万元。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每年约100万元。
8.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8000元。
9.家庭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
10.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11.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8000元。
12.其他社会性资助。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且上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至前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3.6%,每年约65人左右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家庭经济情况;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5%,且上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合格现象;6.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7.被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日常开支合理;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5.3%,每年约960人左右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在校生总人数的30%,一等8%;二等16%;三等8%.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据实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省内生源学生300元,省外生源学生500元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每年资助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学校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一)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二)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三)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元。单项奖学金:每项奖100—2000元。 | 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二、三、四年级学生中的优秀学生。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及格或达标。申请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在班级前20%、30%、50%.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实践技能、道德风尚、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或个人。 | 综合奖学金:(一)一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3%;(二)二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6%;(三)三等奖学金,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2%。单项奖学金:无限制 | |
困难学生补助 | 500—5000元 | 若学生本人患严重疾病、发生严重意外伤害或家庭发生突发性变故等情况,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学校为其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 每年发放学生困难补助90万元. | ||
勤工助学 | 300-400元/月 |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参加我校勤工助学活动而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助学、助管、助研等活动。 | 每年发放勤工助学津贴1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