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省每年约1400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全省每年约300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3800元;一般贫困2800元 | 占全省在校生27.91%,其中:特困10.92%;一般贫困16.99%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批准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全省平均7723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学校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2000元-8000元/人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3000元-10000元/人 | 根据当年新生生源实际情况定 | ||
对外交流奖学金 | 1000元-8000元/人 | 语言提升奖学金无限制;海外交流奖学金不超过海外交流费用的2/3 | ||
学生行为奖学金 | 美德青年1000元/人 校级学习标兵1000元/人 | 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定 | ||
学习标兵 | 1000元/人 | 占分院学生总数的2.5% | ||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 200元/人 | 不超过分院当年毕业学生总数的10% | ||
实习实践优秀学生 | 200元/人 | 不超过分院当年参与实习实践学生总数的10% | ||
创新创业优秀学生 | 200元/人 | 不超过分院当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总数的10% | ||
优秀学生干部 | 200元/人 | 占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500-7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5元 | 约64类800个岗位 | ||
杜斌丞奖学金 | 1000元/人 | 10人 | ||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