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为在校优秀学生设立了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提供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学校每年为优秀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人。同时,学校每年为优秀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校内奖学金,三分之一的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获得,其中特等奖2000元/年.人,一等奖1000元/年.人,二、三等奖分别为800元/年.人、600元/年.人。另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江苏康乃馨织造有限公司、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常州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上骐集团等企业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奖学金。日趋成熟和日臻完善的资助体系,鼓励在校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或中途辍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奖学金:我校每年为在校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奖学金,1/3的学生通过努力可以获得。奖额为400——2000元/生/年。另外还设有数个单项奖,鼓励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社会活动、体育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贡献。
(2)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坚持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无担保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政策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负担,毕业后由学生个人负担。
(3)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为特困生创造勤工助学的机会。
(4)特殊困难补助:学校每年拨专款,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解决学生因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困难。
(5)学费减免: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经核实批准后可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