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奖学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新生可申请入学奖学金。
①参加全国统一高招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学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录取线以上,同时第一志愿报考本院者;
②在奥林匹克学科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名列前三名,品行端正,第一志愿报考本院者;
3具有文化艺术、体育等专长,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名列前三名,品行端正,第一志愿报考本院者;
④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英雄事迹,取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英模称号,成绩合格、志愿报考本院者;
入学奖学金共分四等
特等奖11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6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2000元人民币
(2)在校奖学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在校奖学金
①在校生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在本年级名列前茅者;
②品学兼优,有突出英雄模范事迹者。
在校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特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800元人民币
(3)出国留学奖学金
申请资格和条件: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成绩优异,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本项奖学金每学年至少4个名额,每位获奖者,经学院评审确定后保送出国学习不超过两年,学费全免(学费标准参照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学费)。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郑州西亚斯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和《郑州西亚斯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校已构建“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资助模式。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西亚斯基金会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爱心企业及人士助学金、困难学生爱心资金、教师一帮一资助等,为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学校大力提倡勤工助学,在各个部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6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 | 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每生3000元 |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照高考录取类别(普通本科类、双学位类、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类)文、理科第一名授予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二、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取得地市级以上英模称号,成绩合格,志愿报考我校的,授予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按照表彰机关的级别确定奖励金额,获得国家级权威机关认定和表彰的,奖励3000元人民币,其他奖项等 级授予资格以1000元为基准依次递减。 | 10人 | |
在校奖学金 | 特等3000元;一等2000元;二等1200元;三等800元 |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二级单位以上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四)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五)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六)学分重修的,该科目的最终参评成绩以覆盖后成绩为准。(七)特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90分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等<下同>),学年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一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90分以上;二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85分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三等奖学金的学业申报资质为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均达80分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 按照成绩评审,无人数限制 | ||
毕业生专业成绩前三名奖学金 | 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50元;第三名200元 |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二级单位以上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四)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五)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重修(学分重修除外)或补考通过的以不及格计。(六)学分重修的,该科目的最终参评成绩以覆盖后成绩为准。 | 按照专业评审,每个专业3人 | ||
毕业生出国留学奖学金 | 参照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学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4个学分的学费资助 | (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期间不在纪律处分考察期。(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三)积极上进,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创新意识强。(四)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 4人,其中统招2人,双学位2人 | ||
学生校外获奖奖励 | 根据比赛级别及类别认定执行 | 在校全体学生,代表学校参赛并获奖 | 按照实际获奖评审,无人数限制 | ||
勤工助学 | 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 在校全体学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