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二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生源地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御寒补助 | 一次性发放300元 |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2.冬天缺少御寒物品学生。 | 新生人数的10%左右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特等2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特等1%,一等5%,二等10%,三等14%) | |
学科竞赛奖学金 | 50-2000元 | 学科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50-1000元 | 先进班级体、五四红旗团总支、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等方面获得荣誉。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70个岗位 | ||
助力提升资助 | 技能提升资助 | 每证500元 | 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 | 无限制 | |
考研奖励 | 每人500元 | 已被研究生高校正式录取的 | 无限制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