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标准: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标准:每生5000元/年。
(三)综合奖学金:学院设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分别为:
特等奖学金标准:每生3000元/年;
甲等奖学金标准:每生1500元/年;
乙等奖学金标准:每生1000元/年;
丙等奖学金标准:每生500元/年。
(四)单项奖学金:学院设学业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科研创新奖、精神文明奖,奖励金额200-2000元不等。
(五)毕业生奖学金:学院对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支边和到村任职等国家和地方特色项目的应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奖励,奖励金额2000元/人。
助学金:
学院通过国家助学金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国家助学金: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的补助,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近两年学院国家助学金总额810万。具体标准为:
国家一等助学金标准:4000元/人/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标准:3000元/人/年
国家三等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1000余个,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使之能安心完成学业。校内主要为学生宿舍、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以及学院各行政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校外主要湖北联通公司、家乐福超市、华莱士快餐店等多家单位从事假期短期工作。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