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根据财政厅拨款情况来给予认定 | 根据下达金额评审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困生补助 | 一等1500元,二等1000;三等800 | 根据各学院上报名单 |
校内奖学金 | 和润奖学金 | 每年10000元/人 | 全校每学年评选3-5名 | |
校长奖学金 | 每年6000元/人 | 全校每学年评选10名 | ||
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 30%(一等1%,二等4%,三等20%) |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综合奖学金) | 每年500元/人 | 按实际人数计 | ||
优秀学生干部(综合奖学金) | 一定物质奖励 | 不超过在校学生干部总数的15% | ||
优秀毕业生(综合奖学金) | 每人600元左右物质奖励 | 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总人数的4% | ||
突出才艺奖(单项奖学金) | 每人奖励100-1000元,按贡献大小发放物质奖励 | 无限制 | ||
精神文明奖(单项奖学金) | 每人奖励100-1000元,按贡献大小发放物质奖励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奖(单项奖学金) | 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奖励100-1000元,按贡献大小发放物质奖励 | 无限制 | ||
其他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 按照捐赠者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 按照捐赠者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 ||
优秀团队 | 每年奖励2000-6000元/团队 | 每学年评选10个优秀团队奖 | ||
先进班集体 | 奖励500元 | 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5% | ||
优秀、文明寝室奖 | 根据学校“优秀寝室”、“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评比和奖励 | 根据学校“优秀寝室”、“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创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进行评比和奖励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0个岗位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