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 年,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一、二、三等分别为4000元/人·年,3000元/人· 年,2000元/人·年;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校长奖,奖励20000元,还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创新奖、特长奖等若干单项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阳光工程”基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
4、学校给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贫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国家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贷,每年8000元。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毕业生求职补贴 | 每人1400元 | 1.城乡低保(贫困殘疾人)家庭毕业生; 2.社会孤儿;3.烈属毕业生;4.残疾人毕业生;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阳光基金) | 一次性发放300-5000元生活补助,一学期不超过1次 | 1.本人突发重大疾病;2.本人在校生活非常困难;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校长奖) | 每年:20000元 | 1.在创新、创业、创作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2.取得标志性成果或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个人或团队;3.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自强不息典型、道德模范典型、见义勇为典型、学生干部典型等; 4.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或团队 | 无限制 | |
培优奖学金 | 1000-10000元 | 校级优秀班集体、院级优秀班集体、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社团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8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创业之星5000元/人;创新之星5000元/人 | 1.创业成绩突出,创业学分全校排名前5名,参评学生创办的企业必须证件齐全,有效运营一 年以上;每年在大四学生中评选一次;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学分全校前5名,每年评选一次; | 无限制 | |
社团会费资助 | 社团会费1000元 | 已正式注册成为学校社团。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