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集体观念、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必须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突出,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30%以内,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评比条件见《湖北警官学院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20%以内;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每年:一等12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5%以内,学年内没有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5%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24%(一等4%,二等8%,三等12%) |
技能赛奖学金 | 50---1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33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四年学费 | 英烈(模)子女 | 无限制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