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按照省资助中心划拨人数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按照省资助中心划拨人数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500元;二等2700元 | 参考省资助中心划拨人数,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在省里划拨名额基础上增加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按照省资助中心划拨人数 | |
意外事故补助 | 2000-7000元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500元;二等1500元;三等8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晨曦奖学金 | 每人每年10000元,并且将为获奖者提供就业实习服务平台 | 全校12名,每一年级段3名 | ||
初心远行奖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全校共10名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重点资助对象每月最高525元,一般资助对象每月最高315元; | 约28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
学生资助对象求职补助和就业奖励 | 重点资助对象为400元/人,一般资助对象为200元/人 | 无限制 | ||
资助对象走访慰问 | 重点资助对象800元/人,一般资助对象600元/人 | 无限制 | ||
伙食补助 | 每人每月300元 | 无限制 | ||
发展性计划资助项目 | 具体资助金额详见当年通知 | 无限制 | ||
励志之星 | 前10名每人每年2000元,11至15名每人每年1000元 | 共15名 | ||
“学•海”项目 | 每人每年3000元,同时将获得就业机会 | 共30人 |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