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奖助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3300元。
(二)校设奖学金
分为校长特别奖学金、吴泽霖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总额15万;
吴泽霖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8人,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按照学生总人数的3%、7%、15%评选,奖励金额分别为14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其中民族类专业评选比例略高,分别为5%、10%、20%。
学习进步奖学金按照学生总人数2%评选,奖励金额600元/人。
单项奖学金包括文体佳绩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3种,各类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金额500元/人。
(三)社会奖助学金
包括自强奖学金、夜郎奖学金、93计科校友奖学金、法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学院“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等。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名额分配情况决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根据教育部名额分配情况决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8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教育部名额分配情况决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无法筹集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费和住宿费通过个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选其一)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以当年拨款金额确定发放标准 | 针对我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本、预科少数民族学生,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资设立 | 以当年拨款金额确定发放人数 | |
校内资助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360/月,临时岗280元/月 | 家庭经济困难且有勤工俭学意向的在校学生 | 全校每年近2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按学年进行,减免额度以当年额定学费计算,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可以全额减免,第二学年及以后的减免额度由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 | 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成绩优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 无限制 | ||
无息借款 |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元 | 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如本人遭遇意外伤害或患严重疾病,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无息借款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200-500元/人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
新生送温暖送爱心系列资助 | 爱心礼包、慰问金、免费军训服装、免费商业医疗补充保险 | “爱心大礼包”500份,800元/人;特困新生慰问金60人每人1000元,免费军训服200套,免费商业医疗补充保险200人 | 新生入学后,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预科新生提供 | 500 | |
寒衣棉被 | 棉被1000套,羽绒服700件 | 1700 | |||
寒假路费补助 | 硬座票价的50%,硬卧、高铁二等座票价的75% | 500 | |||
春节留校慰问 | 春节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500元礼包 | 视留校学生人数确定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14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 | 上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50%。从三年级开始,如申请一、二等奖学金,要求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65分以上,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 一等奖学金为学生总人数的3%,二等奖学金为学生总人数的7%,三等奖学金为学生总人数的15% | |
学习进步奖 | 600元/年 | 用于奖励学习进步较大的学生,依据“综合素质排名进步百分比”确定获奖学生 | 学生总人数的2% | ||
校长特别奖学金 | 校长特别奖学金据实评选,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依据成绩或贡献情况由校长确定 | 1.为学校赢得社会赞誉、树立良好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2.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3.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省部级以上模范;4.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 | 无限制 | ||
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 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 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吴泽霖奖学金。1.曾获得二次校级荣誉称号(仅包括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共青团干、大学生创新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其中本科生须有一次荣誉为三好学生。2.评奖前所有课程累计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申请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居年级专业前20%。3.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四级成绩65分以上或专业八级成绩60分以上;其他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级成绩461分以上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4.以第一作者在H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其中,研究生申请者须以第一作者在H类以上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2篇。 | 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 ||
社会资助 | 宁夏慈善燕宝奖助学金 | 每生每年奖励4000元,连续4年,学制4年以上的按4年计算 | 对宁夏指定的14个县区、8个乡镇户籍考入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实施全覆盖奖励资助;具有除以上指定县区乡镇外宁夏其他市县区户籍考入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按照分配名额申请 | 由出资方每年决定 | |
“春华秋实”西部助学 | 4000元/人 | 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家人或本人长期患病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3.家人或本人患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4.家庭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学生就读于高中或者以上年级,而且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5.学生本人是单亲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6.因其他原因而无法筹集到足够的学习费用的特殊困难学生。 | 由出资方每年决定 | ||
夜郎奖学金 | 3000元/人 | 1.贵州籍本科生范畴;2.品学兼优,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集体、社团、志愿者服务和社会慈善公益等活动;3.曾获得1次及以上校(院)级荣誉称号;4.学习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平均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前30%;5.积极参加学校(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等活动并获奖或发表。 | 8 | ||
夜郎助学金 | 3000元/人 | 1.贵州籍本科生范畴;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3.自立自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4.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 8 | ||
新长城助学金 | 3000-9000元/人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 由出资方每年决定 | ||
大病救助金 | 10000元/人 | 因身患重大疾病或受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在享受医疗保险后,自付医疗费仍有困难的高校在校贫困学生 | 无限制 | ||
知音同行助学基金 | 5000元/人 |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遵守国家法律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生活简朴,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 由出资方每年决定 | ||
广发银行奖学金 | 4000元/人 |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3.孤儿、单亲家庭的子女,家庭成员遇难、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 | 由出资方每年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