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分两次发放。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兵役机关确认的应征入伍人数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新生特别奖 | 一次性发放2000元 | 20人左右 | |
“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 | 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发放 | 1400人左右 | ||
“励志标兵”奖学金 | 一次性发放2000元 | 10人左右 | ||
应征入伍学生奖学金 | 5000元 | 根据兵役机关确认的当年应征入伍人数确定 | ||
应届本科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奖 | 每人500元 | 根据当年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确定 | ||
“明珠学子”助学金 | 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一次性发放 | 2500人左右 |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500元 | 20左右 | ||
御寒棉被资助 | 价值300元左右的御寒棉被一床 | 300人左右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标准为400元/月;临时岗位:标准为10元/小时。 | 约400个岗位 | ||
学杂费减免 | 减免学杂费额度分为全免、半免和三分之一免 | 全校每年减免学杂费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特困生学生总数的2%,如没有学生申请或不符合条件的,不按比例分摊。 | ||
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 | 经学校审批的项目,给予项目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4000元。对于确有很大发展潜力和市场潜力的项目,予以不超过20000元的资金扶持。 | 根据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审批情况确定 | ||
本科生科研助手奖助金 | 一等:700元/月;二等:600元/月;三等:500元/月。全年按6个月发放 | 约100人 | ||
阳光助学基金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阳光助学基金实行分类发放。对于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进行1000元-3000元补助。对于学生突发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3000元-10000元的补助;特殊情况需报请阳光助学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各类社会捐赠 | 根据捐赠单位(人)意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根据捐赠单位(人)捐赠资金确定 |
“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追求上进。
3.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上一学年班级前1/3的优秀学生,且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在创新创业、特色发展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堪为楷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明珠学子”助学金申请条件:
“明珠学子”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所在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勤俭,自立自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积极上进,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本班前1/2;无各类不良行为;
3.已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