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500-3000元 | 无限制 |
年终困难补助 | 100-500元 | 无限制 | ||
特困新生补助 | 发放基本生活物资和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500元 | 每个学院1-3名 | ||
少数民族津贴 | 每年48元 | 无限制 | ||
寒暑假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00-1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奖学金 | 由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出评选条件和奖励额度,经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发文实施 |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一等8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 | 21%(一等3%,二等8%,三等10%) | ||
社会活动奖学金 | 一等4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 21%(一等3%,二等8%,三等10%) | ||
特殊贡献奖学金 | 200-3000元 | 无限制 | ||
毕业生奖学金 | 100-1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250-400个岗位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上一学年内,未受到学校学业性处理、纪律处分(或处分未解除);
6.获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优秀总分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