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7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学年学生情况上报,省资助中心下达金额发放 | ||
绿色通道 | 新生入学的路费补助共分500元和300元两个档次。二级学院可在报到当天根据报到新生的情况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券,新生可凭借该生活补贴券至绿色通道服务点领取相关的入学补助物品。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根据国家下达的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3000元 | 无限制 | ||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 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本科生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照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补偿代偿分三年完成,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应补偿代偿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5000元;2.学生本人遭遇重大意外身体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住院的补助1500-2000元;3.学生供养人发生重大疾病的补助1000-1500元,亡故的补助1500-2000元;4.学生因自然灾害使家庭经济遭受较大损失,导致经济来源发生困难的补助500-800元,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另行酌情处理;5.非本人原因致使个人财物遭受较大损失而影响基本生活的补助500-800元;6.对其他特殊情况的临时困难补助由学院另行研究,酌情处理。 | 无限制 |
寒假路费补贴 | 根据距离远近测算 | 省外的受资助对象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交通费补助 | 3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 | 31%(一等6%,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300-1000元 |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考研奖学金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学业优秀奖学金、专业技能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等5种奖学金的奖励总比例控制在学生数的6%以内。 | ||
企业奖学金 | 根据企业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 根据企业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 ||
自主创业奖金 | 1000元-1500元 | 无限制 | ||
考研奖学金 | 1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600元; | 约240个岗位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
行知学院助学金 | 每人每年1500元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受资助对象学生且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 ||
行知学院励志奖学金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二年级以上(含)品学兼优的受资助对象学生 |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