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5.在校期间,连续两年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曾获得“甘肃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7.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8.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9.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 根据省资助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在校期间成绩优秀;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根据省资助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生活俭朴,消费水平与家庭经济条件相符。 | 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0% | ||
高校特困生补助 | 每人每年3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根据省资助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院长奖学金 | 每人每年2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5.生活质朴,勤俭节约;6.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为同年级本专业第一,学业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通过计算机二级以上(含二级,计算机相关专业需通过计算机三级)和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英语专业需通过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次以上(含2次),或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2次以上(含2次);7.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以上权威机构组织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类比赛,并获得国家级奖励者;8.为学校赢得声誉和作出突出贡献者。 | 无限制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1.学习优秀一等奖:通过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考试;四年级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要求学分,三年级学生完成5分及以上,二年级学生完成3分及以上;2.学习优秀二等奖:通过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考试;四年级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要求学分,三年级学生完成5分及以上,二年级学生完成3分及以上;3.学习优秀三等奖: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英语四级成绩在40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00分及以上或专业四级成绩在55分及以上)考试;四年级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要求学分,三年级学生完成5分及以上,二年级学生完成3分及以上。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5% | ||
考研新锐奖 | 每人每年1000元 | 学生学习态度端正,考研复习刻苦努力、上进心强;考研模考成绩优异;上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 根据考研人数确定 | ||
考研励志奖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 | 考研复习刻苦认真、刻苦,考研信念坚定;上学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自学校开始统计学生考研学习时长以来,个人学习时长在全体复习考研学生中位列前10位;在学校考研学生中能够起到标杆作用。 | 根据考研人数确定 | ||
创新创业奖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 | 1.创新创业一等奖:完成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四年级完成8个学分,三年级完成6个学分,二年级完成4个学分,一年级完成2个学分; 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组织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艺术类竞赛为省级一等奖及以上);2.创新创业二等奖:完成创新创业学分要求: 四年级完成6个学分,三年级完成5个学分,二年级完成3个学分,一年级完成1个学分; 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组织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艺术类竞赛为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干部奖 | 证书及奖品 | 1.本学年担任团学干部、社团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3.任职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5.四年级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要求学分,三年级学生完成5分及以上,二年级学生完成3分及以上;6.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7.综合测评成绩须在班级前30%以内;8.同等条件下通过英语四级者优先参评。 | 奖励比例为本学院学生干部总数的5%(其中班级干部不低于3%);校团学系统按照比例单独评选。 | ||
三好学生奖 | 证书及奖品 |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学生体质检测标准》;2.本学年获得学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3.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10%以内。 | 无限制 | ||
先进班集体奖 | 500元 | 1.具有较强的班级凝聚力,团结友爱,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2.班级组织健全,班级干部分工明确,责任心强;3.本学年班级成员无因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包括院级通报及处分);4.本学年班级的创新创业学分完成率(二年级3分及以上,三年级5分及以上,四年级6分及以上)、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须达到本学院本年级前两名以内(包括第二名),同年级班级数少于3者,须达到本学院本年级第一名;5.公益劳动课实施情况良好。 | 无限制 |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