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名额或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4300元/年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经费评定 |
二等 | 3300元/年 | ||
三等 | 2300元/年 | ||
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 | 2000元/年 | 30名 | |
浩廉奖学金 | 2000元/年 |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的5‰ | |
单项奖学金(7类) | 200-8000元/年 | ||
考研奖学金 | 500-2000元/年 | ||
校长奖学金 | 一等 | 2000元/年 | 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评选 |
二等 | 1000元/年 | ||
詠仪奖学金 | 4000元/年 | 5名 |
困难生资助办法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按时足额交纳学费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可暂缓交纳学费,先办理入校手续,后根据本人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资助。
2.国家助学金
面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额以省教育厅当年分配我校的名额为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高于8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由学生或家长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4.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时,可申请享受临时困难补助。
5.学费减免
对个别家庭经济条件极差,确实无力交纳学费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6.勤工助学
学校广泛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目前,全校有勤工助学岗位700多个。
7.社会资助
学校积极拓展渠道,寻求社会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