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和学校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盛彤笙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享受学校盛彤笙奖学金3000-4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认真努力的学生。共分三个等级,资助金额在2000元—3000元。
三、社会类奖(助)学(基)金
社会类奖助学金主要有:松下育英基金奖学金、兰州正大奖学金、何康奖学金、恒天然奖学金、日本真如育英会助学金、美国胡氏教育奖助学金、大北农助学金等10余项。
四、临时困难补助专项经费
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设立特困生补助,对因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贫困生视情况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资助金额每人从800元至2000元不等。
五、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困难学生个人的努力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六、科研助理岗位
学校为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本科生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接受教师专业辅导的实践机会,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科研创新能力,按照200-500元/月标准给发放补助。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或其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的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此外,学校近年来不断改进和加强学生资助服务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的同时,实行“济困”和“济能”并重的措施,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八、优秀新生奖励政策
我校对一批次(重点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新生分五个等级给予30000元到5000元的奖励。
每年资助约10000人,占在校学生人数的60%以上,奖助金额达2500万元左右。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