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奖、贷、助、勤、免、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设有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项目,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三个等级奖学金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4300元/人、3300元/人、2300元/人三个等级。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临时困难需求;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设有“联邦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学年奖学金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