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新生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12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5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 10%(一等2%,二等3%,三等5%) | ||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根据捐助方意愿设立 | 根据捐助方捐助情况设立 | ||
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3000元;根据捐助方意愿设立 | 根据捐助方捐助情况设立 | ||
勤工助学 | 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公益岗位 |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约300个岗位; | ||
公益岗位约1200个岗位 | ||||
缓缴学费 | 学费缓缴 | 无限制 | ||
服务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无限制 |
学年奖学金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