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分十个月发放:特殊困难学生400元/月;比较困难学生350元/月;一般困难学生300元/月 |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并获得相应资助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4000—8000元 |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7000元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资助金额视申请人数确定 | 根据学校当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 ||
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 | 每生每年5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校内生活补助及第一学年学费资助 | 新生入校第一学年3000-6000元 | 无限制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4000元 | 无限制 | ||
寒假留校学生春节慰问金和伙食补助 | 根据留校学生申请人数确定 | 无限制 | ||
其他各类临时困难补助(如手机流量补助,返乡路费补助,核酸检测补助,自然灾害等临时生活补助等)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森泉助学金 | 每生5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40人 | |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学年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 获奖比例为在校生的20%(一等奖2%,二等奖5%,三等奖13%) | |
班举俊奖学金 | 每生5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40人 | ||
杨帆女子奖学金 | 每生4000元 | 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女毕业生6人 | ||
郭泽伟科技创新奖学金 | 每生3000元 | 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8人 | ||
陈伟洪奖学金 | 每生3000元 | 卫生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8人 | ||
助力成长资助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 每生30000元 | 每年10-12人 | |
实地走访困难学生家庭 | 每生500元慰问金和200元慰问品 | 无限制 | ||
报销学术论文发表版面费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
助学贷款代偿 | 根据贷款毕业生实际本息确定 | 无限制 | ||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奖励 | 根据学生获奖情况确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600元; | 固定岗位约350个,临时岗位数量根据校内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 ||
临时岗位:每小时18.3元。 |
国家助学贷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