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比例占学生15%以上。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进行申请)。
学校还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李志红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