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700元 | 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没生资助500元吃饭补贴。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500-2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单项80元 | 一等2.5%,二等5%,三等7%,单项30% | |
考研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5元 | 约500个岗位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1.校级资助: | 无限制 | |
根据学校各类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 ||||
2.院级资助: | ||||
按标准划拨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筹管理 | ||||
学生科研资助 | 1.校级奖励: | 无限制 | ||
一级期刊3000元/篇 | ||||
核心期刊2000元/篇 | ||||
其他期刊1000元/篇 | ||||
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10000元/项 | ||||
2.院级资助: | ||||
按标准划拨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筹管理 | ||||
学生考研资助 | 特别困难1500元 | 无限制 | ||
一般困难1000元 | ||||
出国留学资助 | 1.短期出国学术交流项目:最高5000元/人 | 无限制 | ||
2.新生短期国(境)外交流项目:20000元/人 | ||||
3.海外“兰亭书法学堂”项目:学校按实报销其国际旅费及境外保险费用,并根据其在境外教学工作时间的长短,学校额外补助住宿及境外交通等费用0.5万人民币/人(一个月)、0.8万人民币/人(两个月)、1万人民币/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以三个月计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根据学生就业过程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补贴 | 无限制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