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每年约18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300余人 | ||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助学金2150元;一等1650元;二等1150元; | 每年约2400余人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国家资助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级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 10%(一等1%,二等3%,三等6%) |
校级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多元成才奖学金 | 1000元 | 每年约20人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0元--20元 | 约280个岗位 | ||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