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种类 | 金额(元/生/年) | 备注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8000 | 持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占在校生总数的0.3%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占在校生总数的4% |
国家助学金 | 2000-4000 | 占在校生总数的21% |
董事长创业奖学金 | 20000(团队) | 在三、四年级学生中评出 |
校长奖学金 | 15000 | 在三、四年级学生中评出 |
平台力行奖学金 | 500-5000 | 面向全校参与完成学产对接实践教学平台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 |
学校奖学金 | 1000-3000 | 占在校生总数的10%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