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配下达的指标确定名额,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配下达的指标确定名额,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人均3300元/年 |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配下达的指标确定名额,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符合条件的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生不超过6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助 | 每生每年7000元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每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自2021届起) | 根据实际符合条件名额确定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原则上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500—3000补助,其他情况的困难补助一般在500元以下(含500元) | 无限制 |
新生生活用品补贴 | 200—3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节慰问金 | 400-1000元 | 根据每年驻校过年人数为准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一等1600元;二等800元;三等400元 | 22%(一等5%,二等7%,三等10%) | |
学生学术科技文体专项奖 | 200-10000元 | 无限制 |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400元 | 5% | ||
陈伟南奖学金 | 2000元 | 每年40人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5元,每月不超600元 | 每年约6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每生不超过6000元 | 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 ||
每生一次性减免3000—6000元 | 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执行 | |||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