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学金问题
一、新生奖学金
为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被录取的新生实行如下奖励: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2.高考成绩单科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10000元。
3.在高中阶段获全国高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在读生奖学金
学生入学以后勤奋努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达到学校所规定的标准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金额从600元至8000元不等。
三、单项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单项奖学金。奖金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
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彭瑞安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爱普生奖学金、林敬化学奖学金、《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一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关于助学金问题
一、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助困方式,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
二、其他方面
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资助项目,如:建行爱心基金等。学校有特殊性、一次性和常规性补助,也有较完备的助困措施及勤工助学体系。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每年10-11月份。
三、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颁发奖学金证书,共设三个等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元/人、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元/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元/人。
四、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均为本单位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7%。
五、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5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六、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七、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4、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组织等额评审,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及学校领导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