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有关情况:
1、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共三档)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2、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3、学校可办理山东省内17地市和部分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规定,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获得国家资助资金,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评价评选学年末汇总评价积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且位列同级同专业前5%。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符合学院“技高品端”一等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五)荣获有市级及以上荣誉。
(六)在校期间在技能大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服务奉献等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学校和社会上有较好影响者。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门次。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单项奖学金
(一)技能英才奖、文体活动奖两个奖项:
1.政府性赛事获奖,奖励金额为:
国家级:特等、一等奖或第一名:1000元;二等奖或第二、三名:600元;三等奖或第四、五、六名:400元;
省级:特等、一等奖或第一名:600元;二等奖或第二、三名:400元;三等奖或第四、五、六名:300元;
市级:特等、一等奖或第一名:400元;二等奖或第二、三名:300元。
2.非政府性(即企业或行业)赛事获奖,各等级奖励金额比相应级别的政府性赛事减少200元。
(二)创新创造奖、实境耦合奖、协谐服务奖、自强自立奖四个奖项:
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
(三)模范之家奖、最大进步奖、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最佳奖:
每个宿舍或每人奖励200元。
(四)教授首肯奖:
每人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