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具体为三档,一档2200/年,二档3300/年,三档4400/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 | 无限制 |
建档立卡学生寒假交通补贴 | 1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社会实践项目奖学金 | 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技能赛奖学金 | 国家级竞赛(政府):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省级竞赛(政府):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国家级竞赛(其他):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省级竞赛(其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企业级技能竞赛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立项奖励 | 1000元 | 无限制 | ||
优秀毕业论文奖励 | 500元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1.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2.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180个 | ||
新生阳光助学学费减免 | 减免500—2000元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暑期社会实践创业资助 | 800-5000元 | 无限制 | |
考取研究生奖励 | 10000元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600-1000元 | 无限制 |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学生奖助“三级评审,两级公示”机制进行。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推荐人选。
(三)学院认定工作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等额确定本学院建议名单。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申请审批表、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