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生·年 |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每年6万名,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生·年 | 奖励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简朴;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6.在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8.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3%,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生·年,分为4500元、3300元、2100元三个档次。 |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主要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简朴;6.在当前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备注: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当年评审工作通知。 | 全国资助面约为20%,按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国家助学贷款 |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缴纳学费为依据,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实际贷款额度为依据,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能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户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毕业高中学校申请)。 | 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万人,根据中央分配各地资金确定。 | ||
四川省资助 |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资助对象为自愿到四川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四川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省级公费师范生 | 免缴学费和住宿费,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的生活补助。 | 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省级公费师范生。 | 在校就读学生数。 |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 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 600元/生·年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 2021年资助人数为3万人,按教育厅下达名额执行。 | ||
学校资助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资助对象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无名额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2000元 | 三等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 特殊困难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生·年)。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5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18% | |
技能赛奖学金 | 1000元—10000元/生·年 | 技能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300元/生·年 | 在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学生公寓及学校组织的学生管理服务机构担任一定职务且工作满一学年的学生(包括寝室长、班团小组长)。 | 学生总数4%-10% | ||
精神文明奖学金 | 300元/生·年 | 参评学年在舍己救人、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拾金不昧、帮助他人有突出表现;具有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参加义务公益劳动;遵纪守法、坚决同坏人坏事、不良现象做斗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突出表现和成绩者。 | 学生总数4%-10% | ||
四川共缘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 1000元—10000元/生·年 | 奖励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重大比赛及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和优秀毕业生。在与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家、政府部门、行业举行的大型赛事获得冠亚季军者,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谢娜奖学金 | 1000元-6000元/生·年 | 奖励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重大比赛及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和优秀毕业生。在与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家、政府部门、行业举行的大型赛事获得冠亚季军者,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8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8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2000—4000元/生·年 |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服务型2000元/个;商贸型3000元/个;科技型5000元/个。 |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 无限制 | |
社会实践奖金 | 100-300元 | 1.经各系推荐,参与每学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 2.(1)(2)满足且其一为原创、实践内容:(1)社会实践要结合自身专业与兴趣有实践价值和意义;(2)社会实践对个人或社会具有显著成果。 | 无限制 |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