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年。
2、励志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年。
3、学院奖学金
(1)奖学金
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2)单项奖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各级科技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在校学生,奖励金额200-6000元/项。
(3)宇翔奖学金
奖励标准:2000元/人
(4)考研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考上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金额1000-10000元/人。
助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贷款,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院努力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此项助学金是面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学院按在校生的20%比例对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金额,其中5%左右的特困生每人每月300元;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月150元。
3、勤工助学。在校内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并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为贫困学生安排各种勤工助学活动。
4、学生困难补助。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其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培养费制度。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盖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中没有补考记录;7.评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5%,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申报者有关信息资料必须与我校提交的全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数据一致;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中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在专业前15%,学习成绩中没有补考记录。 | 根据资助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助学金4500元;二档助学金28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在校生20%(一档5%;二档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家校关怀万里行 | 500元 | 一档国家助学金受助者 | 本校特别困难在校学生数的3%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 参加综合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二)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三)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四)体育课成绩合格或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一等奖学金:评选学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学习成绩居专业2%,综合测评(根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评定,下同)居专业5%;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2.二等奖学金:评选学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学习成绩居专业5%,综合测评居专业1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3.三等奖学金:评选学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学习成绩居专业8%,综合测评居专业15%;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 15%(一等2%,二等5%,三等8%) | |
新生入学奖学金 | 3000-100000元 | 1、高考总成绩(仅限福建)一等奖,分数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奖金100000(分四年发放);二等奖,高于本二线上50分(含),奖金20000(分四年发放);三等奖,高于线上30分(含),奖金3000。2、单项奖(全国)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省级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奖金20000(分四年发放) | 无限制 | ||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 1000-10000元 | 1.被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ESI世界排名前1‰的学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10000元/人;(世界高校排名参照教育厅认可的数据库,ESI排名以学生被录取当月为准。)2.被我国985高校、中科院系列科研院所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5000元/人;3.被我国211高校、“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2000元/人;4.其他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1000元/人。 | 无限制 | ||
宇翔奖学金 | 2000元 | 1.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居专业10%以内;2.思想品德好,品行端正,没有违规违纪记录;3.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公益事业,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专业社团等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在各类专业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 2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
学费减免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 视实际情况而定 | ||
助力成长资助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 无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