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0.198%,每年约22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生人数的5.23%,每年约579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求职创业补贴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临时补助1000-3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 20%(一等3%,二等7%,三等10%)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46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25元 | 约55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生学费的10%-50%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7.83%,每年约1140人 | ||
春节返乡补助 | 200-1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3.07%,每年约450人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行为;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都必须不低于班级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的其中一项排名低于班级前40%,但均不低于班级6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后,从第 2 年起具备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