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资助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资助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指标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4500元;二档2800元 | 根据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重点补助突发性困难的学生,给予1000-5000元不等资助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院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 25%(一等5%,二等10%,三等10%) |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 500元/人/年 | 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 | ||
社会工作奖 500元/人/年 | 不超过同年级学生数的5%。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00-6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4.3元 | 根据实际需要设岗 | ||
社会资助 | 春晖助学金 | 1000元/学年 |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女工委员会下达名额确定 | |
阳光慈善基金 | 900元/月 | 每年捐助16名 | ||
专项助学金 | ||||
“兴才计划”助学金 | 2500元/人 | 每年捐助10名 | ||
其他资助项目 | 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贴 | 300元/月 | 无限制 | |
返乡路费补助 | 省内200元,省外400元 | 无限制 | ||
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 无限制 |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校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报经教育部批准后,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大一阶段学生获得的都是校级和社会的奖学金,同时大一学生获得的奖项较少,因此获奖方面占比相对较少。主要评选标准一是各科加权平均成绩,二是体育成绩一般都单独作为一项考核所占比例我们学校为10%,三是综合测评,主要是大家评定,这项占20%,一般互相之间相差不到2分。三项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成绩,但前提是不能有挂科,有挂科就没有资格申请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