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人; 二等2800元/人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困难认定切线确定约占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生源地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学生家庭困难情况给予补助,特困生3000元,困难生2000元,一般困难1000元,最高一次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补助 | 500-800元/人 | 无限制 | ||
疾病救助 | 一次性发放,最高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少数民族学生专项补助 | 最高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伙食补助 | 最高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
返乡补助 | 一次400元/人 | 无限制 | ||
困难学生节日慰问金 | 800元/人 | 根据当年认定的特困学生名单发放 | ||
大学生保险补助 | 按当年发布的大学生保险金额给予补助 | 无限制 | ||
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特等5000元/年,一等4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 40%(特等2%,一等7%,二等13%,三等18%) | |
学生竞赛,社会实践及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奖励 | 50-150000元 | 无限制 |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助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每年:一等2500元/人;二等1500元/人 |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困难认定切线确定 | |
勤工助学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20元 | 约315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免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100%;B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70%;C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50%;D等:减免额度为本学年度学费的25%; | 减免学费总额不超过全体在校生所应交纳年度学费总额的2.0%。 | |
社会资助 | 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大病救助 | 一次性发放,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 | 无限制 | |
厦门市卫健委关工委困难补助 | 800-1000元/人 | 根据厦门市卫健委关工委当年资助的金额确定名额 | ||
厦门警备区困难补助 | 5000元/人 | 由厦门警备区确定当年资助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4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学金);
6.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评审指标范围内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者,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