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 | 根据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 | 根据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500元/年;二等:2800元/年。 | 福建助学APP线上申请、评议、全省切分,约占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台、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8000元/年;一等奖6000元/年;二等奖5000元/年;三等奖4000元/年。 | 无限制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25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 | 35%(特等从一等奖中产生,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并在省级、国家级学科、文体等比赛中获得奖项者;一等5%以内,二等15%以内,三等35%以内) |
单项奖学金 | 100-12000元 | 无限制 | ||
宸鸿奖学金 | 3000元/年 | 12-17人 | ||
退伍复学奖励金 | 2000元/年 | 无限制 | ||
助力成长资助 | 基层就业奖励金 | 非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2000元/人;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3000元/人 | 无限制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 2000元/人 | 无限制 | ||
留厦就业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
困难补助 | 新生绿色长廊资助 | 新生爱心礼包:包括短期生活费、来校路费、通讯、学习用品补贴等。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 | |
宸鸿助学金 | 4000元/年 | 12-14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60-72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8元 | 约400个岗位 | ||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为基本条件,以综合测评的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参评学年中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含体质测试)。
1. 特等奖学金:从一等奖学金中产生,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并在省级、国家级学科、文体等比赛中获得奖项者;
2. 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5%以内;
3. 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15%以内;
4. 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居35%以内。
学生在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或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授予单项奖。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2. 遵守校规校纪,未在处分(含通报批评)期内;;
3. 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
4. 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
5. 评定各单项奖的其他条件:
1)学科竞赛优胜奖
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计算机绘图竞赛、创业大赛、物流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类竞赛及今后推出的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等中获奖者。
2)科研创新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科研创新奖:
A. 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
B. 在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C. 论文获全国性学术研究会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
D. 拥有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科技发明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E. 勇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者。
F. 在某方面有突出创新成绩并被学校认可者。
3)文体活动奖
在由国家部委、省教育厅,全国、省共青团等主办的竞赛项目中表现突出,获得团体、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团体获奖者必须是主力队员。
4)特殊贡献单项奖
A. 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B.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学校或校级以上单位采纳者。
C.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突出成绩者。
D. 见义勇为,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